1995年,张难创作了这部由“奋”、“和”、“欢”三个乐章组成的小提琴协奏曲。作品曾在上海艺术节获优秀作品奖,2001年又获首届中国音乐“金钟奖”银奖。
在第一乐章中,作曲家将戏曲音乐中的板式变奏原则引入奏鸣曲式,使音调更为集中简练,引子材料贯穿整个乐章。在呈示部,作曲家将彝、苗族动感的鼓点融入激越的音调之中,通过托卡塔式的演奏、小提琴与乐队的竞奏,展现了人们不畏艰险、奋勇拼搏的精神。副部主题是引子主题的派生,突出了商调式、宫调式和角调式的色彩变化。赋格中兼具“旋律性”和“动力性”的特点取代了展开部惯用的分裂发展手法,使之更符合大众的审美习惯。再现部丰富了织体层次,音响更为饱满、气氛更加热烈。大调色彩的尾声,是作曲家对整个气势磅礴、壮丽辉煌的奋斗历程的回顾。
竖琴和长笛把人们带入了清新怡人的大自然之中。在第二乐章,作曲家企盼人与自然的和谐,人与人之间的真情。这一乐章用复三部曲式写成,第一部分中的彝族山歌音调,作为第一主题抒发了开阔爽朗的胸襟和恬然自得的感受。第二主题是小提琴宣叙调式的音调与管乐的呼应,仿佛是人与自然的亲切对话。音乐一步步向灵魂深处走去,一切变得豁然开朗,折射出了深刻的哲理性思考。
第三乐章是一个喜庆的场面,表达人们“同奋斗共欢乐”的豪情。展开部中的第二插部——一个优美动人的抒情段,揭示出“欢”的更深含义——“爱”。用回旋奏鸣曲式写成的这一乐章,构思简练、深刻。尾声与第一乐章的引子遥相呼应,召唤式的铜管音调再次响起,仿佛人们重新投入勇敢豪迈的进军。
“通过奋斗走向和谐欢乐”的思想,是作曲家在多年的生活磨炼中形成的。它既是作曲家本人生活道路的写照,同时也具有普遍的意义。